截止日期:有意申請辦理安寧住院或安寧居家者,請於97年8月20日前依規定提出申請。
申請說明: 一、為普及安寧緩和醫療服務,國民健康局公開徵求新加入醫院辦理安寧住院及安寧居家療護,目前已參與安寧療護納入健保給付試辦計畫或已通過本認證之醫院免申請。 二、申辦醫院請依認證原則備妥相關資料1式3份,於規定期限內以正式公函將申請文件函送國民健康局審查(24250台北縣新莊市長青街2號癌症防治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