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2019-安寧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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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主任
 
   從事學術與教育工作以來,死亡與善終議題一直是我特別關注的主題,從學理到法制研究,經常 需要仰賴安寧緩和醫學會的專業見解,可謂淵源頗深。內人楊玉欣擔任立委期間,因緣際會地,我 參與了民國 102 年《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次修法,修法過程經過許多的討論、座談與公聽會, 使我對於醫療現場以及病人自主議題有更多的了解與省思,也因此醞釀《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
安寧緩和醫療代表著醫學的自我反思與謙卑。醫學的最終目的,並不是藉由各種科學技術延長 生命,而是面對生命的限制並且尊重自然,讓一個人的生命可以畫下圓滿句點。《病人自主權利法》 實際上是站在安寧緩和醫學的基礎上,更深入地思考如何尊重生命?如何建立尊重病人自主的醫病 關係?當代醫學應優先關懷病人的真實需求,而非以傳統的「一路救到掛」為最高宗旨,安寧緩和 醫療為醫學核心價值帶來的重大轉型,實為典範。
在安寧緩和醫學學會成立二十週年、《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實施之際,深切期待安寧緩和醫 學學會能進一步面對新的挑戰,勇於貢獻。未來不侷限於關懷末期病人的緩和醫療,而向前延伸至 更多非末期的重症病人,期許醫療團隊持續提升病人身、心、靈的照顧品質,緩解病人的痛苦,為 社會體現自主尊嚴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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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勉勵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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