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甄審辦法規定 | 新制甄審辦法規定 |
獲本會認可之安寧緩和繼續教育200點以上之積分,其中需包括甲類教育積分150點(含本會舉辦或認可之專科醫師訓練核心課程80點)。 | 獲本會認可之安寧緩和繼續教育100點以上之積分,其中需包括甲類教育積分80點(含本會舉辦或認可之專科醫師訓練核心課程60點)。 |
舊制甄審辦法規定 | 新制甄審辦法規定 |
本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之展延條件,其最低標準為在本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六年)內獲得繼續積分600點以上(含甲類至少450點),但每年積分除參與國際性安寧會議或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刊登之安寧緩和醫學及醫學論文外,最高以200點計,超逾部份不予計分。 | 本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之展延條件,其最低標準為在本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六年)內獲得繼續積分120點以上(含甲類至少90點),但每年積分除參與國際性安寧會議或於國內外學術刊物刊登之安寧緩和醫學及醫學論文外,最高以40點計,超逾部份不予計分。 |
課程類別 | 舊制積分 | 新制積分 | 備註 | |
核心課程 | 80 | 60 | ||
遠距視訊會議 | 5 | 1 |
積分上限規定: 舊制60點/年 新制12點/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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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會員大會 | 100 | 20 | ||
地區研討會 | 5 | 1 |
一、 積分上限規定: 舊制40點/日 新制8點/日 二、 相關醫療院所、醫學會舉辦安寧緩和醫學教育課程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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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工作坊 | 15 | 3 | ||
壁報 | 20 | 3 | ||
安寧療護雜誌 | 10 | 2 | 同一出版品核給教育積分以乙次為限。 | |
安寧臨床核心教材(影音版) | 5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