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97年度期末成果報告
請於97年12月15日(一)前檢附97年度期末成果報告一式3份、原始憑證及收支明細表一式3份,函送國健局辦理後續結案及第3期補助款撥付事宜。
各院審查意見請納入總成果報告內一併回覆。
成果報告格式下載
(三)核銷
有關癌症病人安寧共同照護服務:此部分經費係以論案方式編列,每案安寧共同照護病人補助上限為1500元整。如未能達成預定個案數,則依未完成個案數,每案以1500元計算直接從補助款扣除。
若貴院已達到預定收案數,可先行作核銷資料,但12月仍需有個案數呈現,不可掛零(報告統計數據)。
※請注意計畫書和成果報告繳交日期不同喔
計畫書格式及核銷表格下載
「參與提供安寧共同照護服務醫院合作案」成果報告格式及核銷資料
注意:參與「癌症診療品質提升暨安寧共同照護服務計畫」42家醫院不適用此報告格式
適用此報告格式之醫院:衛生署基隆醫院、衛生署桃園醫院、聖保祿醫院、衛生署苗栗醫院、衛生署豐原醫院、埔里基督教醫院、衛生署南投醫院、衛生署朴子醫院、新樓醫院、衛生署屏東醫院、陽明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門諾醫院、馬偕紀念醫院台東分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衛生署金門醫院、衛生署彰化醫院、敏盛綜合醫院經國總院、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寶建醫院、民眾醫院、國泰綜合醫院汐止分院、彰濱秀傳紀念醫院、衛生署新營醫院等23家醫院
依參與提供安寧共同照護服務醫院合作案之規定,請於12月5日(五)前繳交成果報告紙本1份、報告電子檔1份、經費移撥資料表、安寧共同照護個案總表及領據並檢附公文寄至醫學會秘書處辦理核銷,逾期將無法受理。
「參與提供安寧共同照護服務醫院合作案」第二次公告
一、合作條件:以可配合本會安排之安寧共同照護實地訪查作業,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醫院為優先合作對象
1.
目前完全沒有任何型式之安寧療護服務地區之醫療院所。
2.
較缺乏安寧療護資源地區之醫療院所。
3.
近三年曾參與國民健康局住院、居家認證或共同照護業務之醫療院所。
註:已參與國民健康局97或98年度補助辦理「安寧共同照護服務」計畫之醫院不得申請。
二、醫院提供共同照護服務計畫書應包含下列合作內容:
(一)
建立安寧共同照護機制
1.
成立安寧療護推動(工作)小組
負責「安寧共同照護服務計畫」之推動與落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2.
成立「安寧共同照護團隊」
(1)表列院內現有安寧人力資源
(2)負責提供「安寧共同照護」;團隊成員至少應含醫師、護理師及社工師,視必要得增設心理師、宗教師、志工等。為確保安寧共同照護服務品質,醫師、護理師、社工人員應於97年11月30日前接受過至少80小時的安寧緩和醫療教育訓練。
(二)
提供癌症病人「安寧共同照護」
1.訂定收案流程
(1)照會之申請得由原診療團隊之醫師或護理師或社工人員提出。
(2)收案標準:癌症末期病人(含兒童癌症末期病人)。
2.提供安寧共同照護服務
3.紀錄及登錄安寧共同照護服務內容,並依規定申報服務資料
(1)安寧共同照護專業人員應依現行共同照護表單規定格式(安寧共同照護表及其他專業人員訪視單)填寫每次照護記錄,並依規定申報安寧共同照護師之照護資料(需剔除重複個案)。
(2)共同照護表單所紀錄之服務範疇。
(3)依規定登錄歷次安寧共同照護護理師之服務資料(指安寧共同照護表之資料,其他專業人員訪視資料無須登錄)並申報至本會。
(三)
未來二年內之院內安寧推廣計畫
(四)
預估97、98年度安寧共同照護服務個案數
三、經費核銷辦法:
1.依共同照護收案人數論案支付安寧共同照護服務費,每案1,500元。
2.個案數之計算需剔除重複個案,服務費依收案總數核撥,但以本會核定該院之收案總數為核撥上限。(如A醫院核定年度收案總數最高20案,給付共同照護服務費用以30,000元為上限)
3.97年度之收案數計算自於97年10月起至97年11月底止,於12月15日前檢附成果報告、領據及服務名冊1式3份,函寄本會核銷97年度共同照護服務費用。
4.98年度之收案數計算自於98年1月起至98年9月底止,於10月15日前檢附成果報告、領據及服務名冊1式3份,以公文函寄本會核銷98年度共同照護服務費用。
四、計畫書格式
1.計畫書封面請敘明下列內容:
名稱:「參與提供安寧共同照護服務醫院合作計畫書」
申請單位、計畫負責人、計畫聯絡人、聯絡電話及傳真、電子郵件信箱
2.計畫書內容參照本公告第二項內容撰寫,並請勿超過10頁。
3.計畫書以A4大小裝訂成冊,請雙面印製,製作1式3份。
五、申請作業程序
1.自公告日起至97年10月31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會。
2.由本會邀請專家辦理計畫審查優先合作醫院。
3.獲選優先合作醫院,若無正當理由而不訂定合作約定書者視同放棄,本會得逕洽下一名申請醫院辦理合作。
六、如其他未盡事宜,比照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相關規定辦理。
七、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秘書處林怡娟秘書或李嘉莉組長
聯絡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42號6樓
聯絡電話:02-23225320分機22、25
網址:www.hospicemed.org.tw
下載檔案請按此
97年「癌症診療品質提升暨安寧共同照護服務計畫」期末初步成果報告格式
親愛的癌登及共照夥伴們您好:
診療共照初步成果報告格式已經出爐了!!
此次統計期間為1~9月,請大家把握時間撰寫。
期末初步報告一式五份連同公文,請務必於10月15日下午五點前送達國民健康局。
並將報告電子檔以Email方式傳送至醫學會秘書處。
請注意:若先前已在國健局網站下載格式者,報告第14頁有個地方誤值,請將*實際收案人數:請統計至8月底,改成9月底。
三、安寧共同照護服務情形
(一)預定收案人數與實際收案人數之達成進度(例如:原預訂120人/年,目前9個月收案90人,則為100%符合進度)
|
97年申請案數
(契約核定個案數) |
97年1∼9月
預定收案人數 |
97年1∼9月
實際收案人數 |
97年1∼9月
實際達成進度 |
|
人 |
人 |
人 |
% |
*預定收案人數以各醫院與國民健康局訂立之合約規定為準。
*實際收案人數:請統計至9月底。
按此下載格式
急件-97年「癌症診療品質提升暨安寧共同照護服務計畫」
其他相關成果之呈現
親愛的共照團隊夥伴們
國健局提醒您
有關97年「癌症診療品質提升暨安寧共同照護服務計畫」案,各階段之成果報告內容的呈現需符合契約書簽訂的內容,因此除了應包含國民健康局規劃之應辦事項外,亦應涵蓋醫院自行規劃的部分(申請本計畫案時計畫書內容的規劃);
所以,此次期中報告之繳交,若院方在自行規劃的部分,已有相關執行成果(如共照推廣宣導、教育訓練、團隊會議、行政會議……等),則請於期中報告
『第三章 計畫執行成果』 內自行增列,如下:
癌症診療的部分請增列在第三章第一節(六)其他相關成果
共同照護的部分請增列在第三章第二節
(三)其他相關成果
請查照附檔
若計畫契約書當中有其他相關需辦理之活動,但尚未有成果,也請於之後的成果報告(如期末初步成果報告、期末報告)內呈現!
***若此次期中報告來不及增列,
可在下一次的報告中呈現即可***
檔案下載:
目錄範例
秘書處轉貼
安寧共同照護輔導需求調查
為了解各醫院對於共照輔導的需求,衷心邀請您填寫這一份調查表。
您寶貴的意見可讓我們了解醫院執行安寧共同照護輔導需求,
以及發展未來輔導機制之方向。
為了確保資料分析時的完整性,請您務必完整填寫。
填答之資料僅供輔導機制規劃之用,謝謝大家的協助。
檔案下載:
共照輔導需求調查表
97癌症診療暨安寧共照期中核銷明細送審表補充說明與更正範例
各醫院97癌症診療品質暨安寧共同照護計畫之聯絡窗口您好:
有關日前置於本局網站本案之期中核銷相關表格,其中支出憑證送審明細表(範例)有需更正之處,更正檔與相關說明檔如上述2附加檔案,如有相關問題,可洽本局詢問!
檔案下載:
支出憑證送審明細表(範例)-修正
支出憑證送審明細表(範例)與說明
國民健康局
徐翠霞技士
敬啟
電話:02-29978616 分機334
秘書處轉貼
97年度診療共照核銷相關資訊
按此下載相關核銷資料
國健局提醒:
請特別注意今年會計核銷需檢附之資料需完整,此外最重要的是6月16日下午5點之前一定要以正式公文將報告及核銷資料送達國健局,缺一不可,請注意不可逾期,否則將會違反合約,逾期者將依契約書第十二條履約管理之第六項辦理,如下: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乙方如未依照契約規定期限繳交成果報告,應按逾期日數,每日依補助款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逾期違約金。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得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補助款,每日依其千分之一計算逾期違約金。
公立醫院(就地審計)
主旨:有關97年「癌症診療品質提升暨安寧共同照護服務計畫」期中報告1式8份及第1期補助款核銷資料,請依約以正式公文於97年6月16日前送達本局辦理審查,請
查照。
說明:
一、有關旨揭計畫第一期補助款撥款文之說明段三-期中報告繳交份數「1式3份」為誤植,應為「1式8份」,特此更正。
二、檢送期中報告格式(如附件1),請依該格式撰寫報告;有關經費核銷之原始支出憑證,請參考核銷檢核表及核銷常見錯誤(如附件2)辦理,並依本局「補捐(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及收支處理要點之相關規定造冊後妥善保存,以備審計部查核。
三、期中報告、第1期款收支明細表1式3份(正本,如附件3)與分項工作重點經費支用表1份(如附件4),請於規定期限內送達(非以郵戳為憑)本局,俟審核通過後再通知
貴院掣第2期款領據。
四、有關期中報告格式及經費核銷所需之相關表格等電子檔,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bhp.doh.gov.tw)下載。
五、為建立計畫執行各階段之成果報告資料檔,有關期中報告電子檔,請貴院於97年6月16日以E-MAIL方式傳送至本局委託單位: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林怡娟秘書peggylin@hospicemed.org.tw信箱,俾利彙整。
私立醫院(非就地審計)
主旨:有關97年「癌症診療品質提升暨安寧共同照護服務計畫」期中報告1式8份及第1期補助款核銷資料,請依約規定以正式公文於97年6月16日前送達本局辦理審查,請
查照。
說明:
一、有關旨揭計畫第一期補助款撥款文之說明段三-期中報告繳交份數「1式3份」為誤植,應為「1式8份」,特此更正。
二、檢送期中報告格式(如附件1),請依該格式撰寫報告;有關經費核銷之原始支出憑證,請參考核銷檢核表及核銷常見錯誤(如附件2)辦理,並依本局「補捐(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及收支處理要點之相關規定造冊。
三、期中報告、第1期款收支明細表1式3份(正本,如附件3)、分項工作重點經費支用表1份(如附件4)、支出憑證送審明細表(如附件5)、核銷檢核表及原始支出憑證等,請於規定期限內送達(非以郵戳為憑)本局,俟審核通過後再通知
貴院掣第2期款領據。
四、有關期中報告格式及經費核銷所需之相關表格等電子檔,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bhp.doh.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