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度「乙案:論案計酬者」醫院安寧共同照護總表範例誤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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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共同照護總表之範例經去電國健局向徐小姐確認後,發現範例版本誤植,應以「個案數」辦理核銷,而非以「個案訪視次數」為標準,特此更正,
並寄發E-mail給各家承辦「乙案:論個案計酬」之醫院聯絡人。
95年度「安寧共同照護計畫」核銷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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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日前公佈核銷相關事宜,敬請各單位配合辦理,並提供相關處理原則電子檔下載,請自行列印。本學會將不定期公告相關訊息,請各單位同仁逕至共照專門網頁,俾利掌握最新訊息。
如有疑問逕洽關宇珣秘書。(02-28083219
分機13)
一、核銷相關處理規定
經費使用範圍及標準
收支處理要點
會計處理作業要點
二、核銷特別注意事項
※近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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