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頁最佳瀏覽模式:800X600 安寧緩和中心位置: 台北縣淡水鎮民生路45號
網頁管理者E-Mail: KEVIN
回答:本會未提供個案訪視書面表單,此訪視表單由國民健康局提供,因此若醫院訪視表單使用完畢
後須向國民健康局徐翠霞小姐索取,電話:02-2997-8616 分機334。
回答:可以將訪視次數那20個欄位複製到同一病患更後面的欄位,也就是自行增加訪視次數
的欄位即可 ,或按此下載增加到32筆 訪視資料的安寧共照簡易資料庫。
回答:4月份開案,則在附件4-95年安寧共照簡易資料庫收案人數加入即可,結案人數填入五
月份之新表記錄中。
回答:目前訪視人員種類為依 護理人員 訪視次數為準
2. 請問 1-4月安寧共照計畫執行報表 內之申請其他專業人員訪視費次數有何意義?
回答:本其他專業人員訪視費次數,可參考本網頁之計畫內容----->諮詢內容彙整 頁面之說明
3. 請問 附件4-95年安寧共照簡易資料庫 之 收案日期 若是和 結案日期為同一天,則總
照護日期 顯示為0該如何?
回答:若此情況請建檔人員自行將總照護日期改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