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申請日期距課程開辦日不足一個月,請以紙本方式提出申請;距課程開辦日前14日,將不再受理
任何形式之積分申請。
■ 審查認定費用:
各單位申請本學會教育積分認定者,經審查通過,繳交審查認定費用每案NT$1,000元整。
超商繳費:逕行至「進度查詢」下載超商繳費單
銀行繳款:812台新銀行 建北分行206801-00179399
郵政劃撥帳號:19367889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
■ 注意事項:
1.積分發給對象限為本學會會員。
2.有關本學會繼續教育課程積分認定事宜,依據「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 繼續教育積分認定要點」之
規定辦理。
3.附件皆須檢附簡章(課程簡章應備有議程表,並清楚載明舉辦之時間、主題、授課者、講題、全程授課
時數與授課對象等內容)、講題摘要及講師簡歷。本學會得視情況要求主辦單位補充授課者資歷或相關
課程資料。
4.活動日期僅限填寫單一場次課程(同一個活動名稱及地點),如舉辦多場次(不同的活動名稱、日期
時間及地點)請每場分開申請。
5.開課單位待收到審查通過通知,再行繳交審查認定費用,並逕行至系統下載課程簽到表。
6.開課單位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學分及繳交教育積分認定費用者,恕無法認定該積分。
7.未經本學會函覆認定前,請勿自行公告「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繼續教育積分若干分」,或相關用詞。
8.請於教育課程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學會會員參與課程時數列明於本學會提供之課程簽到表
(須完成簽到簽退),並將正本寄回本學會存查。